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音契樂訊第68期2011年5~6月)
布魯克納生平
奧地利作曲家布魯克納(1824-96)為十九世紀後期一位十分特殊的作曲家,祖父、父親都是當地的校長,布魯克納從小隨母親參加教堂的彌撒,聽到母親在教堂詩班的歌唱使得他日後對音樂產生了莫大的喜愛。最初的音樂教育來自父親,四歲的時候父親開始教他拉小提琴,隨後他又學習彈鍵盤以及管風琴,十歲的時候已經可以勝任父親的代理管風琴師。十三歲的時候父親去世,透過母親的安排,進入聖佛羅里安修道院,除了擔任唱歌班員,更接受一般教育以及音樂學習。布魯克納早期的音樂學習範圍是屬於十分保守的,侷限在文藝復興到古典時期的音樂。1863年他聆聽了華格納的《唐懷瑟》在林茲的演出,從此以後,他開始熱心的研究華格納的音樂,他閱讀華格納的樂譜,聽了華格納歌劇在林茲的所有演出,甚至到慕尼黑欣賞《崔斯坦與伊索德》的首演,華格納的音樂對布魯克納後期的音樂寫作產生了劇烈的影響。
綜觀布魯克納一生的寫作,以交響曲與聖樂作品最受重視,布魯克納是一名虔敬認真的天主教徒,交響曲與大型彌撒曲的寫作在許多方面是互有影響,使用相同的結構、素材,在他而言,無論是透過樂器或是人聲,都可以表達對上帝的祈禱。年輕時在聖佛羅里安修道院的學習帶來很深的影響,海頓兄弟、莫札特以及貝多芬是他寫作的典範,帕勒斯提那式的文藝復興風格與巴哈式的複音音樂寫作常常在他的聖樂作品中出現。寫作樂曲時,首先寫下數字低音成為他一生的習慣。1849年所寫的安魂彌撒,特別是末日經一段,讓人直接回想起莫札特的安魂彌撒。
除此之外,另一個影響到布魯克納聖樂寫作的因素,是當時的主流教會音樂思潮:則濟利亞運動(Caecilian Movement)是一項教會音樂的復古運動,鼓勵對於早期教會音樂的學習模仿,這個運動鼓吹葛利果聖歌的歌唱以及十六世紀複音音樂的寫作,甚至因為得到教皇頒布訓令公開認可,而成為當時天主教教會音樂的主流思想。
布魯克納與彌撒
布魯克納一生總共留下六首彌撒曲以及一首安魂彌撒,早期的三首彌撒與安魂彌撒都算是規模與編制較小的禮儀音樂作品,後面三首彌撒(D小調,寫于1864年;E小調,1866年為八聲部合唱與十五支管樂器而寫;以及F小調,完成於1868年),是最引起重視的三首彌撒。另外,布魯克納譜寫了不少小型的宗教合唱作品,這些作品大多符合則濟利亞運動所要求原則。1884年所寫的感恩曲(Te Deum),1892年所寫的詩篇150篇,是他晚年所寫的極為重要大型宗教音樂。三首大型彌撒,又稱為交響樂彌撒,其中E小調彌撒因為直接採用葛利果聖歌、合唱部分大多以帕勒斯提那方式譜曲,並且含有許多無伴奏部份,為則濟利亞運動主持者接受。另外兩首D小調與F小調則因為大型管弦樂的伴奏,不符合則濟利亞主義的原則而不被接受為教會禮儀音樂,因此這兩首彌撒被歸類為音樂會彌撒。
西元1867年,布魯克納因為長時間的憂鬱以及極度的不健康的自我懷疑,造成精神崩潰住進療養院,經過數個月的治療後康復,為了表達內心的感恩,他開始著手這首F小調彌撒,從1867年九月起,將近一年的時間完成這部作品。之後,一如往常的,分別在1881年、1890年以及93年修改,布魯克納在譜寫諸如彌撒這類的合唱與管弦樂團的曲子時,通常會先完成聲樂部份,再進行管弦樂伴奏的配器,修改時,聲樂部份變動的很少,大多在樂團部份做修改,這首F小調彌撒也是如此,雖然經過多次修改,合唱部分保持一樣,管絃樂配器則有改寫。
在編制上,這首彌撒是為四位獨唱(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低音)、四聲部合唱以及樂團所寫,獨唱的角色,承襲了貝多芬彌撒的方式,並沒有為獨唱者預備長篇幅的詠嘆調式的獨唱樂段,四位獨唱家反而像是崇拜中的領唱者,帶領合唱來祈禱敬拜,又如同巴洛克時期的大協奏曲一般,由小團體與大團體相互競奏。這首彌撒可說是帕勒斯提那與華格納風格的混合體,在他一生的寫作生涯中,這是他的最後一首彌撒。之後專注在交響樂上面,被認為是從彌撒作曲家轉型為交響樂作曲家的彌撒告別作。在布魯克納的這個彌撒中,我們不但領受到作曲家如何將他虔敬的信仰融入樂曲中,也看到他日後寫作每一首交響曲的模式,例如莊嚴宏大的管風琴似的聲響,以及對於已有旋律動機不斷重複使用的手法,而樂團中許多重複出現的音型,在他之後的交響曲中也都可以看得到,這是布魯克納音樂寫作很重要的特質。
(本曲將由音契合唱管絃樂團6月20日在國家音樂廳演出)

為何我離開現代教會音樂







(音契樂訊第68期及69期  2011年5~8月)

本書是一位敬拜讚美領袖敘述自身的屬靈與音樂歷程,關於他從現代教會音樂出走,重新回歸崇拜與信仰真理的過程。毫無疑問地,這本書會引起諸多爭議,但是作者直接、不妥協的風格,單單只為了榮耀上帝。八年來本書在美國已經印製20刷。
音樂的議題在基督教教會生活已經變成燙手山芋般棘手,而且比過去五十年間更加引起爭議。有人說任何形式的音樂,包括搖滾樂、流行音樂、爵士樂、龐克音樂、鄉村音樂、西部音樂、饒舌歌…,無論什麼音樂,只要能夠讓人感到興奮,就可以理所當然使用在敬拜與佈道。作者深刻體驗當代各類型音樂,也就是這本書所說的娛樂音樂,並了解這些音樂對基督徒靈命產生的影響。
1990年代現代教會音樂運動(the Contemporary Christian Music Movement,以下簡稱CCM)以強大的力量吹進美國教會崇拜。作者以前是現代音樂敬拜讚美的崇拜領導者,多年來每個星期火熱地在福音派傳統敬拜方式的教會推動CCM的小兵。當上帝開他的眼看見CCM的欺騙與危險後離開了CCM。 作者對想把傳統崇拜方式改變成CCM的教會提出警告;至於想要站出來力抗CCM的教會,則提供基於聖經原則的答案。
這本書雖不是以詳盡的神學來討論音樂,但作者從聖經的角度來看崇拜與生活的形態,以上帝的話語當做最終的權柄。後面的篇幅提到搖滾樂的節奏與它對人體機能的影響,相信基督徒能從這本書的警告與原則裡面得到益處 。
本書焦點在於崇拜中混用某些現代音樂充其量是一種可疑的做法,糟糕的是會導致分裂、自我放縱與放蕩。到底什麼是「現代教會音樂」(Contemporary Christian Music)?它包括了:
*軟式搖滾(Soft rock)
* 流行搖滾(Pop rock,是Pop音樂與搖滾樂的混合音樂,特色是使用平易近人的流行風格、明亮歌詞以及吉他為基礎的歌曲)
*容易聽的與典型的搖滾樂,包括其他形式被搖滾影響的重切分音音樂,如:爵士樂、饒舌歌、藍調、嘻哈音樂、龐克音樂、斯卡(ska,一種源自西印度群島的強節奏流行音樂)
*現代鄉村西部音樂
這是一場家庭戰爭---基督徒弟兄姊妹之間的意見不和,因為作者非常在乎,所以對CCM離間教會提出警告,而且對擁護CCM者提出挑戰。不過作者也相信CCM裡面會找到一些有美好旋律與歌詞合乎聖經真理的好音樂,這些音樂若能抽掉持續不斷的搖滾樂節奏和流行的演奏風格,或許能夠在崇拜中使用。
(以下以作者第一人稱自述)
我 23 歲時得救。過去我在搖滾樂的世界非常活躍,而且與不道德的生活型態有關。從 13 歲開始我就在樂團表演彈鍵盤,當主唱與合音;我也會作曲,一天聽搖滾樂好幾個小時。上大學時我申請到一個音樂獎學金,修了一年的音樂理論課程,直到後來我轉到新聞系。
在得救之前,幾位基督徒對我做見證,並且激勵我讀聖經,使我了解我活在罪惡的生活中。其實聖經本身已經足夠,不需要搖滾樂吸引人去聽福音!即使尚未信主,我那時已經察覺到上帝與我的音樂沒有關連。藉著基督的大能、禱告、查經與弟兄姊妹的支持,我才能夠脫離搖滾樂、毒品、抽煙、酗酒、性關係混亂。我加入女友茱蒂(之後成為我太太)的教會,這個教會採堅定的立場反對搖滾樂。上帝知道:我正需要對抗很容易被搖滾樂激發的罪性。
重生後有一段時間我發現自己很難放棄「我的」搖滾樂,也就是陪伴著我的生活型態,這麼多年以來搖滾樂是我「自我認定」與建立自尊的來源。搖滾樂讓我陷入情慾肉體生活,要離開它讓我非常痛苦。有些基督徒認為搖滾樂對他們的身心沒有影響,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證:對我影響很大。我認為原因在於搖滾樂與我所犯的情慾重罪緊密連結,只要是音樂中有搖滾樂的一丁點暗示,就足以攪亂我的思緒,讓我回憶起以前我做了不討上帝喜悅的那些事情。耶穌基督應許我,祂會供給我所有的需要,我懇求祂以討祂喜悅的新音樂替代舊音樂。大約花了一年的時間,感謝上帝,我的禱告開始蒙應允。
奇蹟發生了!我開始喜愛在教會裡唱的聖詩,它簡潔、發自內心、並且建立信仰。這種誠摯單純的音樂令我折服。相反地,我最喜歡的搖滾樂現在聽起來如此不聖潔、吵雜、引發反感。我加入了唱詩班。上帝甚至賜給我恩典為祂作曲。 然而在我新的作品裡面,仍有我過去音樂背景的影子,我必須處理它。不論我怎麼寫,都是流行音樂與搖滾樂的風格,我把 Ralph Carmichael 的經典詩歌「祂是我的一切」(He's Everything to Me)改編成六八拍的藍調音樂,完全就是我以前在酒吧演奏 - 唱歌加鋼琴的「藍調即興」(爵士樂的反覆短句)。不過我覺得很奇怪,在教會裡沒人跟我「單挑」這件事,我很感激他們對我的包容,如果那時有人把我叫到一邊去,告訴我寫這類曲子的危險性,我不知道會有何反應。
後來我們全家搬到附近的小鎮,並在那裡的教會聚會。它的崇拜與我先前的教會很類似,非常保守,但是死氣沈沈,每件事情似乎成了常規,而不是因為出自對上帝的愛與熱誠。長久以來茱蒂和我渴望真實的、有生氣的、有意義的崇拜,能夠展現我們與基督的親密關係。幾位弟兄姐妹有相同的感受,希望藉由新的音樂與不同的次序來甦醒崇拜。我們的共同點是:我們都曾經待過現代音樂的教會。
我相信像我們這種離開保守教會轉到現代敬拜讚美教會的人,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渴望真誠崇拜」。藉著「真誠崇拜」(與傳統教會的特色「虛假崇拜」對照)我們每一個人都渴望與主耶穌建立更深入更好的關係,而且我們被教導:透過音樂可以達到目標。現在我瞭解這(透過音樂以達到真誠崇拜)不是事實,若要與主建立親密關係,必須每天住在祂裡面。假如單單靠每星期一次的崇拜來與主建立親密關係,那要如何做門徒?如何委身奉獻?難道我們只是在演戲嗎?
教會新來一位年輕的牧師,和我一樣出生於二戰後的「嬰兒潮」(1946~1960)。在他以前的教會,他同意在崇拜中使用樂隊(band);結果和原先想像的完全相反,使用樂隊不但沒有助益,反而製造分歧與不合。儘管如此,我們渴望、想要改變崇拜方式這件事情,他同意了,我們認為他這次會小心謹慎地進行,避免再度引發紛爭。
懷著善意與高度熱情,我們召開全教會的會議,討論改變音樂事工。這是我第一次面對傳統派的抗拒,他們是教會的老會友、家族,在教會待的時間最長。每次遇到抗議,我們這些稚嫩的敬拜讚美派就會提出保證:「不會,我們不會在教會設置套鼓」、「好,我們大部分還是唱聖詩」、「我們還是會用目前的鋼琴司琴與管風琴司琴」、「每件事都會做得很得體」。傳統派仍不為之所動,但是他們沒有辦法明確表達他們的顧慮,也沒能勸阻我們。坦白說,我認為他們純粹死守傳統,而且沒有聖經根據。(我故意視而不見:其實我們敬拜讚美派也沒有聖經根據!)另一方面,我們這邊伶牙俐齒,令人無法反駁。「趨勢」顯然站在我們這一邊,音樂型態的改變無可避免,即使倖存的傳統教會仍有批評的聲音。
茱蒂和我不同,她強烈質疑CCM用在教會崇拜。在查經班她讀到以色列人把異教崇拜的方式與上帝命令他們崇拜的方式混在一起,結果上帝嚴厲審判以色列人。那時她認為在個人私下的娛樂可以使用CCM,不過她也認為CCM的音樂風格與性感的偶像明星有緊密的連結,這樣的話就不應該使用於崇拜。那時我應該聽她的話,不過我已經被CCM擄獲。(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