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基督教台灣信義會網站)
崇拜音樂會分裂教會嗎?
對許多基督徒而言,特別是生活在西方社會裏的,現代音樂已成了他們生活的一部分,顯然的,他們喜愛它,天天聽它,甚至把它溶入在事奉中。海內外華人教會的崇拜多設有敬拜小組,掀起「敬拜讚美」的熱潮,著重使用現代音樂。然而,這些回響卻遭到不少受傳統「福音詩歌(gospel hymns)」喂養長大的教會領袖所質疑。尤其是受過古典音樂或傳統崇拜儀式訓練的,反對更為激烈。對他們來說,現代基督教音樂就好像搖滾樂和搖滾樂後期的流行音樂,都是些毫無意義的噪音。當青少年們收聽搖滾音樂時,父母就怕怕的,希望他們越早把它關掉越好。「那些音樂令到我們頭痛!」許多家長如此抱怨。他們甚至懷疑搖滾音樂的節奏是否出自於魔鬼?
現代音樂是適當的敬拜音樂嗎?現代音樂是否只適用於傳福音的聚會,而不適用於崇拜聚會?有些喜愛古典音樂的人,不幸目睹古典音樂、古典聖樂,和傳統聖詩的消逝,就不免悲從中來!難道文化文明就此終歸無有嗎?
另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是,如何在聖樂與俗樂之間劃出界線?怎樣的聖樂才可稱之為「神聖」的呢?
音樂其實是非常個人的,因此討論起來相當的敏感。很多時候,教會就崇拜聚會中應採用何種音樂而引發激烈爭辯。難道我們不可以在使用音樂讚美尊崇神的事上也同樣可以和睦相處嗎?更重要的是,我們是否可以在聖經中找到有關敬拜的原則並遵守它們?
基要問題﹕我們的崇拜是以神為中心,還是以人為中心?
什麼是崇拜?聖經中的崇拜是「以神為中心」,是人對神,而不是對著我們自己。至於團契、教導、代禱、服事有需要的人,這些乃是人對人的事工。傳福音和宣教是對世界和世人的事工。但崇拜是特別指向神,是專注關乎神;也就是說,讚美神是神,稱頌祂的作為和祂口出的話語。崇拜也是為了神。我們敬拜神和讚美祂完全是為了祂的喜悅和祂的榮耀。
許多傳統的福音派教會常常把崇拜弄得相當以人為中心,滲混著多項事務報告、恭賀、歡迎、感恩等(不是向著神,而是信徒之間的),把神的榮耀與莊嚴遮蓋了。事實上,我們必須對崇拜音樂的風格和詩歌的歌詞內容作審慎處理。譬如:歌詞是否導引人專注於神?歌詞是否說明神的位格和祂的屬性?歌詞是否讓人在敬拜中感受到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真神的感動?歌詞是否以耶穌基督為中心並宣揚神的作為?歌詞是否平衡人的理性、意志和心靈,且提升我們與神親近?歌詞是否挑戰我們全然降服於神並認罪悔改?歌詞是否讓人體認出我們之所以服事神,是基於神的大能和祂話語的激勵?歌詞是否指引我們的心靈朝向神,全然關注於神,而且完全為了神?抑或將注意力集中在我們自己的需要上:只期望在崇拜中可以得到些什麼或在散會之後有情緒上的滿足。
我們是否把自己置於崇拜的中心,而不是將神擺在中心?華人教會的一大挑戰是要回復到以神為中心的崇拜、以神為中心的講道、以神為中心的思想,和以神為中心的生活,且依此為序。而現代音樂敬拜小組的組員必須重視他們的事奉,不但須要接受裝備還得穩健成熟。不是每個有唱現代音樂天份的人就可以當一名好的崇拜主領。同樣地,不是所有接受過古典音樂訓練地專家就能有效地帶領會眾敬拜神。好的崇拜主領能領導會眾的心朝向神並專注於神,是生命地流露。
舊約時代的讚美是溶合在崇拜中的,所謂的「全時間事奉者」不止於祭司,也包括利未人,看管聖殿工人,和歌唱者。由此可見(1)音樂是崇拜中重要的一部分,(2)音樂事工乃由音樂專業人士所負責。
新約時代的崇拜沿襲舊約時代猶太會堂的崇拜方式,這種崇拜方式是在新舊兩約之間形成的,內容包括四個要項﹕讀律法書(神的話語),教導,歌唱,和禱告。而讚美,無論在新約或舊約時代,都是崇拜的一部分。
崇拜音樂的歷史﹕欣賞音樂大師的作品
綜觀教會歷史會發現,崇拜音樂的風格不斷經歷改變;崇拜音樂幾乎不時反映出當代人的文化與世界觀。每一個世代,基督徒都會尋找他們認為最優美的音樂與詩詞來讚頌神。中世紀時,有人將該時期的歌曲彙集成冊,卽如今所稱之為的「格里高里清唱曲」(Gregorian Chant)(該名稱取自負責領導此事工的教宗格里高里)。這些清唱聖歌一直流傳到我們這世代,並成為音樂歷史的一部分。固然有人喜愛它,但有人則認為是老古董。無論如何,清唱曲對後來作曲大師有很深遠的影響。
十六世紀,興起了宗教改革。馬丁路德寫了不少聖詩,如「上主是堅固保障」(A Mighty Fortress Is Our God) ,歌詞在於激勵信徒起來與撒旦打屬靈的戰爭,靠著主,至終必得勝。傳說當時有些聖詩的調子是採用酒客在坊間酒舍喝啤酒時所吟唱的歌曲。但今天我們卻稱這些為「古典聖詩」。由此可見,一般人所喜愛的音樂確實可以用來獻給神,並作為讚美上主的最佳獻禮。然而,問題在於這些「流行聖曲」是否能引導人們朝向對神的專注呢?
巴哈 (J.S. Bach) 這位最偉大的古典音樂作家甚受馬丁路德的神學影響。他是一位非常敬虔的基督徒,在教會以音樂事奉多年,平日靠寫作合唱曲(Cantatas),聖樂曲(Oratorios),和頌讚聖詩(Anthems)等為生。由於巴哈作曲是為了榮耀上帝,故其作品經得上時間的考驗。他每星期為教會作曲一首,並在作品上註明「SDG」三個字母,意思是「唯獨榮耀神」。與巴哈同期的人物韓德爾( G. F. Handel ) ,獨自在房間內與世隔絕三星期寫成了「彌賽亞神曲」(The Messiah) 。寫作當時因感受到神的莊嚴、肅穆和榮耀,不僅他本人感動得流淚滿面,甚至令當時演出席上的貴賓英皇喬治,也感動到情不自禁地起身肅立聆聽,從而沿襲至今成了傳統。每當獻唱彌賽亞神曲中的「哈利路亞大合唱」時,聽眾都會起立聆聽。巴哈與韓德爾不但是音樂大師,更同樣抱持基督徒祈禱的心,窺視到這位無限全能真神的莊嚴與榮耀,而以音樂作出對祂的回應。他們反映了當時十七世紀的世界觀,那就是:神是創造者,配得我們敬拜;神的世界從祂所設計的宇宙中之規律和結構表明出來。
十七世紀英國清教徒運動 (Puritan movement,1558-1660)乃謀求澈底改革全國教會的崇拜和所有聖工,以期能完全符合聖經原則。他們認為當時英國教會的崇拜及事工包含了太多傳統、儀式和階級。他們相信只有主耶穌才是王,是教會的主,而且祂早已賞賜祂的子民一本聖詩,就是聖經中的詩篇。因此,信徒要吟唱詩篇!以十六世紀日內瓦的加爾文和他的同工們為榜樣,清教徒們把詩篇加上韻律節拍。
窩特士(Isaac Watts) 是清教徒聖詩大師,被稱為英語聖詩之父。他問他自己,如果大衛活在新約時代,他會寫出不同的詩篇嗎?所以,窩特士將多則詩篇以新約的觀點加以變換。今天我們所唱的聖詩「日月所照(Jesus Shall Reign Where’er the Sun)」正是取材詩篇72篇的新約意譯,另一首聖詩「樂我主臨(Joy to the World)」亦取自詩篇第98篇。窩特士不但寫了許多詩篇,也寫了不少我們今天稱為古典的「聖詩」(hymn),如「哀哉,我主寶血流出 (Alas! And Did My Savior Die) 」及「每逢思想 (When I Survey the Wondrous Cross) 」,這些詩歌能引導基督徒在靈修時,將心思意念集中在十字架上。
十八世紀的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 與其兄弟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在英國與美國的靈性復興期間寫下許多聖詩,主題集中在信徒個人在靈裡對神恩典的體驗。眾所周知的「神聖純愛(Love Divine) 」正是描述神的慈愛如何突然降臨在信徒身上,使信徒靈裡充滿光明與喜樂。另一首極富神學意味的讚美詩
「但願所求 (And Can It Be That I Should Gain?)」,其中第二節的歌詞(「何等奇妙!永生主竟受死!有誰能解釋這奧秘?神聖之愛,廣闊深長,最高天使也難測量。上主憐憫,超過猜想,世人都當敬拜景仰。」) 即可聽到衛斯理在默想神永恆計劃時所經歷到的奇妙感受。
喜愛現代音樂的信徒可能不會欣賞窩特士和查理衛斯理聖詩的曲調,或古典時期的音樂風格。若我們讓後人忘記窩特士、衛斯理和其他偉大聖詩作者如威廉古柏(William Cooper)和約翰牛頓(John Newton,「奇異恩典」作者)所寫的詞句,不啻失去以神為中心的崇拜所蘊含的豐盛與深度。假如我們不能把「以神為中心的崇拜」之豐富傳統傳給我們的子孫,我們就沒有把一個極其寶貴的資產 -- 聖靈賜給基督普世身體的至寶禮物,傳給我們的子孫。
華人基督徒文化的根源﹕
十九世紀美國農村和福音詩歌
事實上,華人教會所謂的「傳統聖詩」並非如字面所謂的「傳統」。聖詩在窩特士與衛斯理時期達到高峰。此後,十九世紀也有不少英語教會的聖詩作者寫下許多非常美麗的聖詩。但對聖樂歷史家而言,華人教會所謂的「傳統聖詩」在技術上可稱之為「福音詩歌」。「傳統聖詩」一般而言是沒有副歌的。內容集中在頌讚三位一體,聖父、聖子、聖靈,神的創造與救恩。而福音詩歌則有副歌。
十九世紀的福音詩歌 (gospel song) 有芬尼克羅斯比(Fanny Crosby) ,和艾拉桑基(Ira Sankey) 等多位。他們的詩歌著重在個人與耶穌基督的關係上,包括救恩和成聖。他們的詩歌多半屬靈修、團契交通、鼓勵和傳福音性質,嚴格來說不是崇拜的聖詩,適合在佈道會中唱。但當時也有不少聖詩呼籲教會,在崇拜中要注目仰望神。最顯著的例子就是「你真偉大」(How Great Thou Art)這首聖詩﹕
「主啊我神,我每逢舉目觀看,你手所造一切奇妙大工;
看見星宿又聽見隆隆雷聲,你的大工,遍滿了宇宙中。
我靈歌唱,讚美救主我神,你真偉大,何等偉大!
我靈歌唱,讚美救主我神,你真偉大,何等偉大!」
「獨步徘徊在花園裡,玫瑰花尚有晶瑩朝露。
忽然我耳中聽見溫柔聲,原來是我主耶穌。
祂和我同在又和我談心,並對我說我屬于祂。
我們同在時情境真佳美,沒有別人能領會。」
基督徒從這些福音詩歌得到豐盛、鼓勵和能力。但我們必須學會分辨這類
「愛主」(靈修)形式的詩歌,和以三一神為中心的崇拜讚美詩歌是有所不同的。
「福音詩歌」成了傳統音樂
為什麼華人教會採用福音詩歌的形式而高舉之為「傳統」音樂呢?部分原因可從中國教會歷史上追溯。基督教會在中國真正的建立與發展,是在天津條約(1858)和北京條約(1860)之後。這兩條不平等條約是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簽訂的。1860年後,有上千的基督教傳教士從歐洲和北美來到中國。1900年後,來自美國到中國的傳教士遠較比其他國家者為多。到了1926年,大約有八千名基督教傳教士在中國,其中大多數來自美國中南部的農村鄉鎮,他們有些在小城的基督教大學文學院受過四年的教育,也選修過幾門聖經課程,惟大多數未曾接受正式神學院訓練。他們回應當時慕迪(D.L. Moody) 和約翰莫特(John Mott) 二位的呼籲,獻身作宣教士去中國、印度和非洲傳福音。
這些有傳福音負擔的傳教士來到中國,在內地鄉下城鎮傳福音。進入二十世紀,美國宣教士佔多數。他們傳給中國人的福音信息,常常附帶十九世紀美國農村文化的包裝,而此文化之中還包括許多福音詩歌。雖然這些詩歌的曲調或歌詞並非出自中國人,但卻廣受中國基督徒喜愛,而且教會仍然將這些傳統歌曲傳遞下去,如「耶穌恩友」,「愛傳福音」,「古舊十架」和「事主蒙福」等聖詩。
當中國教會「接受」了這些傳統福音詩歌之後,教會就一直把它們保留到今天。1950和1960年代,美國的福音音樂大致上還肯定並加強這些「傳統」。如約翰彼得遜所撰“Heaven Came Down and Glory Filled My Soul”(充滿喜樂)和多套清唱曲 (cantatas)。1960年代香港教會與團契的年青人,甚喜愛那套十二冊的「青年聖詩」(Youth Hymns) ,以後還以藍、紅、綠色封面分別合訂成三集。如今許多年屆中年的基督徒,內心深處都存留有這些福音詩歌的烙印!1960年代的香港從一個難民文化轉變為現代和都市文化。當時有些青年人目睹教會領袖的虛假和不公平作風而生反叛,於是離開教會而組成新的「福音堂」教會。由於這群青年人仍保留那些十九世紀末美國農村的音樂形式,因此福音詩歌的傳統又再延續下去。雖然中國基督教領袖倪柝聲亦曾撰寫不少聖詩,但仍舊採用福音詩歌的曲調。
福音詩歌傾向注重信徒與主耶穌的個人關係,而不是整個教會一同敬拜讚頌三一的父神。福音詩歌另一方面所忽略的是一些教義,如:神的創造,神的護理(祂看顧宇宙萬物),和神在歷史中對教會的計劃等。古柏寫的那首「上主作為何等奇妙,行事偉大神奇」(“God Moves in a Mysterious Way/His wonders to perform”) 所教導的是:雖然有時神的引導好像多雲的天空,但在「陰雲」的背後,仍深藏祂的笑容。這是何等深奧的思想!據說這首詩歌是古柏試圖自殺失敗之後寫的,憂鬱的信徒可以同時承認神的主權,多麼成熟的靈命! 今天,我們喜歡歌唱耶穌如何愛我,但我們也須要學習敬慕神的屬性、祂的話語、祂的國度、祂的教會,和祂要在我們生命中作主、作王。
心意更新變化﹕
從耶穌人到現代崇拜
七十年代,美國許多從反文化(嬉皮士)運動中長成的青年人信了主。他們受許多傳統的美國教會所排斥。他們開始使用搖滾樂來寫自己的基督教音樂,而且成立了自己的教會。這些音樂人士包括「葡萄園基督教團契」(Vineyard Christian Fellowship),和各各他會堂運動(Calvary Chapel movement ) 的創辦人
Chuck Smith (這兩個機構的總部都在南加州)等。這可以說是當代敬拜讚美(contemporary praise and worship) 運動的開始。
八十年代,青年人喜歡聆聽和追逐這類音樂,就在團契聚會中使用,並在九十年代,用來作崇拜音樂。此波潮流藉著現代音樂市場之傳銷方式,引進世界各地,在八十到九十年代間對香港、台灣和東南亞地區的基督教音樂,皆有莫大影響。今天,台灣和香港出生的華人作曲家,每年寫作許多新的詩歌,而這些新詩經常是強調神對他(她)個人之恩慈愛護的經歷和感受。
至於我們可否說﹕傳統的聖詩與福音詩歌多注重理性的敬拜,當代敬拜讚美的詩歌多注重感情?筆者認為這樣的看法有「過分簡化」的嫌疑。每一個時代信徒的作品,必然是理性與感情(全人)的結晶。
在教會能看到有中國本土的音樂作者與創作,是一件令人鼓舞的事。然而,有一件事我們必需注意的是,這纇詩歌的歌詞常顯得膚淺和自我中心,甚至在教義上有問題。例如,一首詩歌教導人說禱告可以搖動神的膀臂(對我來說,這是向神的主權目的有所挑戰)。粵語現代詩歌常用一些字眼如「情」來描述神的愛或基督徒對基督的愛。使用流行字眼是可以令人的感情和欲望集中,但這些字眼經常意語含混,太像世俗的愛情流行曲。結果使整個年青人世代在長成中以為耶穌只是他們的朋友,很少想到耶穌是他們的主、是他們敬拜的對象。於是主耶穌的莊嚴神聖性就被忽略了。
每當使用現代敬拜詩歌時,基督徒必須具備分辨的能力。看看歌詞是否以基督徒為中心?或者是以神為中心?是因為這些歌曲動聽而選作崇拜詩歌?或者自問有沒有達到教導和引導的功能,把我們的心思意念集中在那位全權、聖潔、永恆和恩慈的神身上?
文化中的教會,
反文化的教會
根據歷史的探索可看見基督耶穌的教會,常會按照環繞他們的文化意識來敬拜神和宣揚福音;香港教會在六十年代嬉皮運動和1967年的暴動後,尤其顯著。現在的華人教會已不自覺地被當前出現的全球文化風暴所席捲入內,對我們的生命有非常重大的影響。
因此,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麼有些牧師和教會領袖會抗拒現代音樂。換言之,
傳統中國文化(包括儒家,道教,佛教,五四運動新文化,以及三十年代的中產階級現代文化)在五十年代期間,由中國信徒與牧師們從中國大陸以難民身份帶到當時的現代城市--香港與台北。在他們的思維中,沒有真正的現代或城市的
思維方式。後來當香港和北美城市(以及1980後的台北和新加坡)蛻變成為全球性的大都會,許多亞洲人移民到美國。整個年輕一代,就在一個工業或後工業的社會中成長。他們自然接受現代化的產品,卽搖滾樂和所謂的現代音樂。
不幸的是,以人為中心的敬拜音樂形式取代其他形式的事情,又重復發生了。就是說,如今人們不過是以膚淺的現代音樂歌曲去取代一些同樣或更加膚淺和差勁的福音詩歌而已。
搖滾樂:是友?是敵?
首先我們要明白,搖滾樂反映了現代工業社會裏欠缺個性和單調的特性。在工廠裡,你只能聽到機器的聲音;人類的價值已經貶低到成為一個數字或機器中的一個齒輪。搖滾樂正反映出這非人性的演變過程。
搖滾樂也是一種向傳統猶太/基督教文化的對抗,這傳統文化包括對基督教家庭觀的反叛和抗拒。近幾十年來,西方社會中的傳統家庭觀幾近瓦解;許多年輕人的心靈是空虛的,他們似乎不太能體會父母對他們的愛,於是,他們嘗試建立另一個文化,其中包含一個新的人際關係。
事實告訴我們,從六十年代開始,搖滾樂文化企圖削弱和摧毀整個以聖經和猶太/基督教為基礎的西方文化。到了九十年代,他們成功了。
從「耶穌人」(Jesus People)(就是那些在嬉皮文化中信主的基督徒)時代到現在已超過三十多年了。今天一些非常受歡迎的基督教音樂,亦即所謂當代讚美詩,和一些不幸常在教會使用最差勁的福音詩歌,相較之下,有些當代崇拜音樂
更加符合聖經真理。原因是這些現代讚美詩的歌詞常是直接引用聖經章節,特別是舊約。我們常唱的歌詞是詩篇或先知書中的經文,顯示出真正地在崇拜,而不是在享受團契。反觀許多現代崇拜詩歌只是重複簡單幾個字或短句,以製造一種情緒上的振奮狂熱或一種「靈裡的高潮」。時常把「我」,「自己」,「我的」崇拜視為中心,而挪移了神居中心的地位,就像一些傳統的福音詩歌一樣,缺乏以神為中心的情操。
在現代崇拜中,很不幸地失去了一些客觀性。崇拜,在某些觀點上,是述說神,而不僅是與祂談話。我們和我們的後輩都要牢記,神在真理中啟示祂自己,而且在歌頌神的時候,以神為第三人稱(祂是.....)或第二人稱(祢是...)才是正確的。
進入心靈深處﹕
醫治與崇拜
此刻,我必須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那就是現代讚美詩在崇拜中對醫治破碎心靈非常有效;當然,福音詩歌還是很美的音樂。
我們發現,現代讚美詩對於那些來自破碎家庭中的人,扮演了醫治破碎生命的角色。這是值得我們小心觀察的。現代讚美詩使用的媒體是今天人們所熟悉的。人們在電梯裏,上班的路上,無線電台等處所聽到的都是同樣的音樂。所以他們毋須超越一個文化的障礙才達到敬拜而得醫治的境界。從這角度而言,所謂「傳統」福音詩歌,在九十年代看來已經落伍了。
支持傳統聖詩的人(包括本人在內)必須注意一個事實,就是我們必須滿足破碎心靈的需要,從而與天父建立一個「活的」關係,而此關鍵不在於取用現代崇拜音樂而放棄傳統聖詩或福音詩歌。所有的基督徒,不應該只尋求個人對音樂的口味與愛惡,卻要肯定崇拜的目的是為了敬拜神。同時對來參加主日崇拜和心靈有需要的人,要抱持憐憫的心腸,惟千萬不可為迎合他們而設計崇拜。我們不要為了經驗而製造情緒的高潮,也不要把情緒置於真理之上。我們必須宣揚神、祂的真理和祂的聖潔。同時,我們也要宣告,歌唱和經歷祂無比的愛,須要通過耶穌基督而臨到我們身上。不過,這並沒有意味者拋棄所有優美的現代敬拜讚美詩歌。
崇拜也要進入思想中
崇拜音樂單單打動情緒(心靈)是不夠的。傳統華人教會中非常缺乏知識的領袖作思想上的領導。我在這裡所提倡的,不僅僅是一種訴諸和醫治心靈的崇拜,也必須了解我們正處在一個理性低落,感情膨脹的世代。故此我們要加倍努力,使聖經的客觀真理,通過講道、教導和查經,進入並引導人們的思想。
我曾參加過一些崇拜聚會,聚會中前半段時間全部用作讚美(用的多數是當代敬拜讚美詩歌),領詩的人也沒有說什麼;而下半段時間則是純解經,沒有任何別的節目。對我來說,這是一個有創意的悟性與心靈一同敬拜,是大有能力的模式。最近參加香港聖安德烈堂聖公會的崇拜,第一首聖詩是查理衛斯理的作品(所取用的調我不會唱),接下來有很多英國、澳洲作家寫的當代敬拜讚美詩歌,內容極度充滿聖經與教義內容;會中有讀使徒信經;奉獻詩歌是傳統的福音詩歌,「藉我賜恩福」 (Make me a blessing)。我的眼淚掉下來了。理性(教義)與感情(愛慕,敬畏)的有效結合,是大能有力的。
我們可否承認一個事實﹕當代不少青少年正在尋找一種富有聖經與教義內容,適合醫治破碎心靈的禮儀 (liturgy)?為什麼有些福音派的信徒轉會到東正教?這是值得我們反思的課題。
結論
讓我們用全部的思維來敬拜祂 -- 思祂所思,想祂所想;跟隨祂,默想祂的
榮耀、聖潔、公義和慈愛。讓我們用全部的意志來敬拜祂 -- 圍繞主前,盡力討祂
的喜悅,為自己的過犯向神懺悔,信靠基督的寶血。讓我們用全部的心靈來敬拜祂 -- 尋求認識祂的心意、求聖靈使我們成聖、且在主裏有榮美和喜樂的團契。總括一句,我們的理性,透過聖靈光照我們的思想,要跟隨真理;我們的心靈,在完全降服後由聖靈掌管我們的意志,如此來成就以神為重點和中心的敬拜。
但願華人教會保持豐富和以神為中心的傳統敬拜,並在我們的歌唱中加上新歌。保留舊的好詩,特別是那些經得起時間考驗的聖詩。把新舊詩歌適當地溶合在一起。對年長的來說﹕不要害怕新詩。對青少年來說﹕不要丟棄教會的傳統,特別是詩歌本 (hymnal)要保留,多多使用。這是教會兩千年留下來的寶藏!對所有基督徒而言,要能分辨那些是膚淺和那些是美好的新詩。
研討問題
1. 你最心愛的詩歌有那三首?它們來自哪些時代?它們的歌詞反映出怎樣的敬拜?
2. 在你事奉的教會或團契,在詩歌的選擇上有多元性嗎?傳統聖詩佔多少成分?現代詩歌呢?這個比例如何反映出選詩者的教會歷史知識?靈命成熟?研讀聖經的操練(特別是對舊約的認識)?
3. 你對文中所提到的不同時期的聖詩,最不熟識的是哪一兩個時期?可否訂出一個簡單的進修計劃,研究不同時期的聖詩?
4. 在未來的兩年之內,你可以如何增加自己對舊約敬拜的認識?對三一神的屬性的認識? (建議﹕細讀巴刻的<<認識神>>,香港﹕證主。)
5. 你的教會或團契,可以訂出怎樣的節目或計劃,集體的學習敬拜的聖經基礎,和聖詩的歷史與價值?
參考書目﹕
雷本 (Robert Rayburn), <<朝見永生神>>。香港﹕中神/天道。
巴刻﹕<<認識神>>。香港﹕證主。原著﹕J.I. Packer, Knowing God. IVP.
John M. Frame, Contemporary Worship Music: A Biblical Defense. P&R Books. www.prpbooks.com. Edmund P. Clowney, The Church. Inter Varsity Press.
<<當代教會與聖樂>>。臺北﹕校園。英文原著﹕Donald Hustad, Jubilate II !, Hope Publishing Company.
<<普天頌讚>>。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